《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》期刊
广告刊登事项
一、辽宁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杂志社期刊广告刊登事宜
⑴ 广告客户及广告公司为本刊代理的各类广告必须严格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和当地有关主管部门关于广告管理的规定。
⑵ 广告内容须实事求是,不得夸大、虚假宣传。本刊对广告内容有权删改。
⑶ 作为本刊代理的广告须一律制成电子版。
⑷ 广告的时间、位置由本刊根据情况统筹安排。
⑸ 本刊广告一律先收款后刊登,附汇款回单(复印件)即可。款或汇款回单未到时,刊期顺延。
二、收款单位、地址及银行账号
户名:辽宁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杂志社
开户行: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农大支行
账号: 21050148400100000126
地址:沈阳市东陵区双园路 30甲-2
邮编:110161
电子邮箱:86625125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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